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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舱内非金属材料燃烧性能试验机适用于飞机机舱内非金属材料燃烧性能试验。
1.载有机组或旅客的内舱:如天花板、内壁板、隔板、厨房结构、大橱柜壁板、结构地板的铺面以及地板覆盖物、纺织品(包括帷暮和罩布)、座椅垫、衬垫、有涂层织物(装饰性和非装饰性的)、皮革制品、托盘和厨房设备、电气套管、空气导管、接头和边缘遮盖物、B级和E 级货舱或行李舱衬垫、B、C、D 或E 级货舱或行李舱地板、货物覆罩和透明罩、模塑和热成形件、空气导管接头和镶边条(装饰用和防磨用)等等。
2.不载机组或旅客的货舱和行李舱如:隔绝毯和货物防护罩、每个货舱和行李舱用的系留设备(包括集装箱、普通箱和集装板)等等。
1.机舱内非金属材料燃烧性能试验机符合FAR25.853《FEDERAL AVIATION ADMINISTRATION, DEPARTMENT OF TRANSPORTATION SUBCHAPTER C -- AIRCRAFT PART 25 -- AIRWORTHINESS STANDARDS: TRANSPORT CATEGORY AIRPLANES 》标准要求。
2.符合CCAR-25-R4.853《中国民用航空规章 第25部 运输类飞机适航标准》附录F Ⅰ部分标准要求。
3.符合HB5469-2014《民用飞机机舱内部非金属材料燃烧试验方法》标准要求。
4.符合HB5470-2014 《民用飞机机舱内部非金属材料燃烧性能要求》标准要求。
5.符合RTCA/DO-160G《机载设备的环境条件和测试程序 用户指南第26章》第G26.6.2、G26.6.3、G26.6.4标准要求。
1.机舱内非金属材料燃烧性能试验机的几大试验类型分为四类:垂直燃烧试验、水平燃烧试验、45°燃烧试验。60°燃烧试验。
2.仪器组成:由三个部分组成,燃烧箱体、控制部分、试验装置。
3.燃烧箱体:
3.1垂直燃烧试验、水平燃烧试验、45°燃烧试验共用一个箱体。60°燃烧试验为独立燃烧箱。
3.2箱体正面设有试验过程中密封的钢化玻璃观察窗,便于观察试验情况。
4.燃烧喷灯:
4.1采用本生灯,喷火口内径:Ф9.5±0.1mm,喷汽口:Ф0.9±0.03mm,喷口距空气进口高度为100±10mm。共二个。
4.2喷灯角度:0°、45°、60°、90°可调节。
4.3火焰高度:20mm~100mm可任意调节。根据不同试验类型调节火焰高度。
5.计时器:燃烧时间、焰燃时间、阴燃时间、滴落物焰燃时间。计时精度0.1S,计时范围:0~99.99s/m/h可设定。
6.长度量规:分辨率1.0mm。
7.测温系统:
7.1热电偶:直径为1.2~1.5mm的K型热电偶。
7.2温度仪表:为手持式测温仪,量程为0~1000°C,分辨率≧1°C。
7.3配备电子秒表:精确到0.1S(在测温校验时备用)。
8.试样夹具:由不锈钢制作,分水平试验架、垂直试验架、45°试验架、60°试验架。
9.燃气:采用浓度不低于99%的甲烷。
10.电源:AC220V,500W。
11.使用空间:长1600mm,宽650mm,高850mm。
12.烟尘排放:不含通风橱,为选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