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液化石油气掺二甲醚的安全隐患措施
时间:2014-11-28 阅读:728
北京瑞普韦尔仪表有限公司产品名称:气体报警器、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气体报警器、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便携有毒气体探测器、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声光报警器、民用可燃气体报警器、红外线可燃气体检测变送器、铂电阻温度传感器、双金属温度计、热电偶(阻)温度传感器、热电偶(阻)温度变送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三波段红外火焰探测器、防护设备
二甲醚是一种具有战略意义的新型清洁替代能源,可作为民用燃料,二甲醚进入城镇燃气领域主要有两条路线:一是使用二甲醚钢瓶、瓶阀、灶具等,实现二甲醚纯烧;二是将二甲醚掺混入液化石油气中,实现液化石油气与二甲醚的混烧。一直以来,我国的二甲醚主要与液化石油气掺混销售为主。二甲醚与液化石油气燃烧时,能带动液化石油气普遍烧不尽的重组分,基本解决了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残留问题,能够节约能源、减少污染,但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的储运和应用不能简单地套用液化石油气标准,而应当把它重新当作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燃气(英语缩写LPG+DME、以下简称“混合燃气”)进行安全管理。
一是混合燃气的钢瓶应为钢瓶,印有“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燃气”字样,钢瓶颜色可为银灰色,字色可为大红,充装介质应符合“LPG+DME”钢印标记,并在气瓶显著位置标注或粘贴液化石油气、二甲醚的组成成分、单位燃烧热值以及易燃品、严禁烟火气瓶警示标签,标签应牢固地粘贴在气瓶上并保持标记清晰、可见、易读。充装单位应保证根据气瓶内所装气体粘贴、除去、更换标签。每只气瓶*次充装时即应粘贴标签。如发现标签脱落、撕裂、污损、字迹模糊不清时,充装单位应及时补贴或更换标签。气瓶充装单位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中气瓶必须和不得改装使用的规定,设立专人对气瓶逐只进行充装前、后的检查,保证每只充装与气瓶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
二是混合燃气的包装、贮运、设备管件及密封材料应能耐混合燃气的溶解腐蚀。特别对密封材料应有所选择。
根据相似相溶的原理,钢瓶中的钢材和阀门中的钢材,与混合燃气是不相溶的,只有混合燃气与阀门中橡胶密封材料才有可能发生相溶作用。因此,混合燃气钢瓶对密封材料的选择实际上是对阀门密封橡胶的选择。由于混合燃气中二甲醚是一种极性的有机溶剂,那么密封材料应选择非极性或与混合燃气中二甲醚极性相差较大的有机合成橡胶。聚四氟乙烯、三元乙丙橡胶、氟橡胶、硅氟橡胶均具有较强的耐混合燃气溶解腐蚀性能,可成为混合燃气钢瓶阀门选择的密封材料。
应指出的是,大多数橡胶具有同分异构体的性质,同分异构体是一种有相同化学式,有同样的化学链而有不同的原子排列的化合物,因此,同一种橡胶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形式,至于何种表现形式更适合作为混合燃气的密封材料,需要经过试验和筛选才能确定。
三是混合燃气中的二甲醚质量分数应控制在合适的比例内。控制LPG中掺混DME比例的依据是:①混合燃料的燃烧特性参数符合GB/T13611-2006《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要求,即华白指数与燃烧势变化范围在允许范围之内;②热值下降幅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四是使用汽车罐车运输混合燃气时,应符合《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在罐体外侧应有液化石油气二甲醚混合气、易燃品、严禁烟火等警示字样,生产储存场所建筑设计应符合安全生产、保证供应、经济合理和保护环境的要求,防止和减少建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并与城镇的能源规划、环保规划、消防规划等相结合。
五是混合燃气属于危险化学品中的易燃气体,其安全要求需遵守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混合燃气安全标签用于标示混合燃气所具有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的一组文字、象形图和编码组合,它可粘贴、挂栓或喷印在混合燃气的外包装或容器上,其要素包括混合燃气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性说明、防范说明、应急、供应商标识、资料参阅提示语等。混合燃气安全技术说明书是混合燃气的供应商向下游用户传递混合燃气基本危害信息的一种载体,其编写信息包括混合燃气名称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泄漏应急处理、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共16部分,每部分的标题、编号和前后顺序不应随意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