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研发缺少科研仪器怎么办?仪器共享解后顾之忧
- 2020-11-12 11:14:383150
来源:仪表网
【仪器网 行业要闻】近年来,“共享”一词已经让人们耳熟能详,“共享单车”“共享充电宝”等“共享经济”模式也已经从时尚理念成为人们的日常,成为人们生活中的组成部分。“共享”模式在影响人们生活的同时,也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强劲动力。
10月29日,镇江市科技局开发的集成化、可视化、智能化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地图”上线。通过“共享地图”,一方面仪器需求方可顺利查找到科技创新所需要的的仪器设备,并通过地图选择就近检测。另一方面,仪器提供方可以通过平台公开发布本单位适合共享服务的科学仪器设备,让更多的企业了解就近的科学仪器设备情况,解决大型仪器分散、封闭、低效难题,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
大量仪器闲置,作用难以发挥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对于科技创新来说,包括科学仪器在内的各种科技资源,是必不可少的工具。数据显示,大约1/4的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化学奖成果,均源于科学仪器及测试方法的创新。
近年来,我国的科学仪器规模不断扩大、覆盖领域不断拓展、技术水平明显提升,但是使用率不高,大部分仪器设备处于封闭、闲置的状态。与此同时,面广量大的科技型小微企业在创新领域非常活跃,却没有能力购置、运行、维护大型科学设施和仪器设备。
如何帮助企业解决“两难”问题,让“沉睡”的科学仪器“动”起来,让其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成为当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科学仪器共享,国家在行动
令人欣喜的是,国家层面已经注意到大型科研设施与仪器普遍存在的利用率和共享水平不高的问题,并开始着手解决。
2015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明确要加快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等社会用户开放,实现资源共享。力争用三年时间,基本建成覆盖各类设施与仪器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为科技创新和社会需求服务,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效支撑。
为推动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的开放共享,充分释放服务潜能,提高使用效率,2017年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办法》明确提出,科研设施与仪器原则上都应当对社会开放共享,为其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研发组织以及个人等社会用户提供服务,尤其要为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目前,国家平台已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23个国务院部门(直属机构)所属的5千多家管理单位,其中20个省级平台和近3000家管理单位在线服务平台实现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系统互联、数据互通。
破解“两难”问题,仪器共享成绩显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各地都在着力打破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壁垒,推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仪器对外开放共享,提高科研设施与仪器利用率。
2019年10月底,深圳市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上线运行,目前平台已汇集8722台(套)大型科研设备,开放共享率达60%;1.1万家、5.9亿元、11倍、45倍……天津在优化大型科研仪器资源高效配置上,打造出了统一规范的专业化、网络化管理服务体系;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已聚集28637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其中大科学装置19台),实现共享的科技资源总价值超过327亿元;截至2019年12月底,上海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12969台/套仪器完成了信息报送,共享服务的用户数达到52486家……
一串串数字表明,科研仪器设备使用效率高得到大幅提升,对科技创新的服务和支撑作用得到了很好的发挥。
出台制度,“给力”仪器共享平台建设
成绩固然令人欣喜,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虽然很多地方建立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但目前仍有许多仪器游离在平台以外。共享意识淡薄、共享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大型科学仪器拥有单位仍普遍存在。
为此不少地方以立法的形式促进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和实施,如上海市制定了《上海市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南昌市制定了《南昌市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促进办法》;郑州市制定了《郑州市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促进办法》;江苏省制定了《江苏省促进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规定》等等。
虽然制度保障有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就一帆风顺了,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平台的建设、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可喜的是,我们已经在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