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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分析仪器水分测定仪其它水分测定仪

腊肉水分检测仪国标/标准

供应商:
深圳市冠亚技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霞 查看联系方式
地址
深圳南山区

产品简介

冠亚牌CS-130R系列腊肉水分检测仪国标/标准已被全国各肉类加工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农业系统、畜牧系统、食药局、质监部门等不同工艺中注水肉类、猪肉类、畜禽肉类、鲜肉类、冷冻肉类、新鲜猪肉、肉制品、腊肠、风干牛肉、火腿肠、白条肉、牛肉干(肉脯)、火腿、腊肉、牛羊鱼肉等原料、中控、成品加工中水分快速检测。

详细信息

冠亚牌CS-130R系列腊肉水分检测仪国标/标准已被全国各肉类加工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农业系统、畜牧系统、食药局、质监部门等不同工艺中注水肉类、猪肉类、畜禽肉类、鲜肉类、冷冻肉类、肉制品、牛肉干(肉脯)、火腿、腊肉、牛羊鱼肉等原料、中控、成品加工中水分快速检测。

腊肉水分检测仪工作原理:

冠亚牌CS-130R系列腊肉水分检测仪国标/标准操作及显示采用7寸液晶触摸屏,可用来测量任何物质中的水分含量,仪器根据热解重量原理,测试开始水分测定仪测定样品重量,然后样品由内置的卤素干燥装置和水分蒸发器快速加热,在干燥过程中,仪器连续测定样品重量并显示丢失的水分。干燥结束时,显示水分含量或者干燥物质含量作为最终的结果。在实际的应用中,最重要的是加热的速度,与常规的红外加热或者烘箱相比,例如卤素干燥装置在达到zui大的加热功率时候所需的时间短,同时,此仪器还可以使用高温,这是另一种缩短干燥时间的因素,样品材质的均匀加热可确保良好的干燥结果允许使用少量的样品.

腊肉水分检测仪国家标准:

GB18394-2001畜禽肉水分*

GB/T9695.15 1988 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T9695.19 1988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9695.15-2008 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实施)

GB 畜禽肉水分*》规定我国畜禽肉水分含量正常范围如附表1所示。

附表1:畜禽肉水分*(肉类水分检测仪制造商:深圳冠亚水分仪科技有限)

  品 种

  

  猪 肉

  

  牛 肉

  

  羊 肉

  

  鸡 肉

  

水分含量

  ≤77%

 

  ≤77%

  

  ≤78%

  

  ≤77%

  

腊肉水分检测仪技术指标

1、称重范围:0.001g-130.000g

★获得软件著作权《肉类水分检测仪操作管理系统》

2、水分测定范围:0.01%-100%

3、固含量测定范围:100-0.01%

4、测试模式:快速

5、称重系统:MRH

6、样品质量:0.001g

7、样品质量:0.001g-130g

8、加热温度范围:环境温度-230.9℃

★温度精度:0.1℃(水分仪行业中先进温控)

★温度误差:±0.5℃

9、加热源:分子源(获得资质:一种新型水分仪加热处理系统设备)

★知识产权:一种工业产品的水分检测设备

10、水分/干重精度:万分之一(0.01%)

11、显示:彩色7寸液晶触摸屏(中文、英文二选一)

12、温度窗口:实时显示当下环境温度

环境温度精度误差:±0.5℃

13、功能(选配)

①热敏打印    ②USB通讯:上层数据分析软件

14、样品盘:专用(耐酸碱耐腐蚀可循环使用,*)

15、显示参数:

水分值(%),干重(%),当前温度(分辨率0.1℃),设定温度(分辨率0.1℃),当前重量(g),初始重量(g),测试时间(S),判别时间(S);日期(年、月、日);时间(小时、分、秒),选配软件:测定模式数据处理软件功能可实现:水分值%曲线、干重%曲线、温度曲线(分辨率0.1℃)、时间(S)、样品名称、仪器状态、生成PDF报告、查看曲线、查看报告文件

16、操作模式:全屏幕触控式

17、校准模式:外校

18、试样温度:-40℃-50℃;

19、工作环境温度:5℃-50℃;相对湿度:≤80%RΗ;

20、净重:4.5Kg

腊肉水分检测仪检验方法:

抽样:按GB9695.19规定的方法执行。

试样制备:

1、鲜肉:将剔除脂肪、筋、腱后的肌肉组织用绞肉机(孔径不大于4mm)至少绞两次。绞碎的样品应保存于密闭容中。

2、冻肉:自然解冻,并记录解冻前后的样品重M1和M2;(精确至0.01g),解冻后的样品按4.2.1处理。

3、测定结果表述:

3.1、鲜肉的水分含量按4.3或4.4的测定值报告结果。

3.2、冻肉的水分含量按下式计算:

[(M1—M2)+M2×C]/M1×100,式中M1 解冻前样品重量(g);M2 解冻后样品重量(g);C 解冻后样品水分含量(%)。?

4、测定方法1按GB/T9695.15规定的方法测定(干燥箱干燥法-仲裁法)

步骤:清洗称量皿→烘至恒重→称取样品→放入调好温度的烘箱(100~105℃)→烘4小时→于干燥器冷却→称重→再烘0.5小时→称至恒重(两次重量差不超过0.002g即为恒重)

计算:水分=G2-G1/W

G1——恒重后称量皿重量(g)

G2——恒重后称量皿和样品重量(g)

W——样品重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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