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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手术显微镜招标公告

  • 公告日期 2024-04-24
  • 截止日期 2024-05-04
  • 所在地区

    辽宁沈阳市

  • 所属行业

    光学仪器及设备/光学显微镜/手术显微镜

详细信息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17830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手术显微镜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50,000.00
 
  最高限价(元):5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50,000.00
 
  最高限价(元):3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供货且安装调试完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按照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⑴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 ⑵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进口产品除外)复印件; ⑶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与所投医疗器械产品对应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书(国产产品除外); ⑷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或二证合一。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4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1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1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60分钟内完成报价。
 
  4、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不再要求提供纸质文件。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17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云鹏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云鹏
联系电话024-22825609
联系传真
联系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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