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前三季度青岛市经济运行情况:工业生产较快增长
- 2024-10-30 09:58:391139
来源:青岛统计
根据市级生产总值统一核算结果,2024年前三季度,全市生产总值12399.1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同比增长5.6%。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363.35亿元,同比增长4.0%;第二产业增加值4142亿元,增长7.6%;第三产业增加值7893.75亿元,增长4.5%。
一、农业生产形势较好,农畜产品供应充足
前三季度,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673.9亿元,同比增长4.1%。夏粮总产量146.0万吨,同比增长1.2%。秋粮长势良好,秋收进展顺利,全年粮食有望再获丰收。前三季度,全市肉蛋奶总产量81.4万吨,同比增长5.5%。其中,猪牛羊禽肉产量38.5万吨,增长2.5%;禽蛋产量19.9万吨,增长13.0%;牛奶产量23.0万吨,增长4.6%。全市蔬菜瓜果产量451.3万吨,同比增长3.5%。水产品产量72.6万吨,同比增长4.2%。
二、工业生产较快增长,新产业新动能增势良好
前三季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9.4%。35个大类行业中,27个行业实现增长,增长面为77.1%。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1%,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2.3%,增速分别快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0.7和2.9个百分点。三季度,全市工业企业景气指数和企业家信心指数分别为141.2和141.6,继续处于“较为景气”区间。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同比分别增长4.1%和2.8%。
三、服务业持续恢复,生产性服务业贡献突出
前三季度,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5%,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63.7%,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52.0%。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4667.8亿元,同比增长5.8%,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为72.7%。1-8月份,全市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3.6%。其中,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分别增长21.4%和14.6%;教育,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分别增长16.4%、19.7%和4.1%。
四、重点领域投资稳步推进,消费潜力持续释放
前三季度,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2%。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4.9%,工业技改投资增长6.5%。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532.2亿元,同比增长5.1%。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751.9亿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80.3亿元,增长5.8%。限额以上单位中,新能源汽车,体育、娱乐用品类,智能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9.3%、36.2%、41.3%和2.2倍。
五、外贸出口增速回升,贸易结构不断优化
前三季度,全市外贸进出口总值6818.2亿元,同比增长2.9%。其中,出口3889.1亿元,增长8.3%;进口2929.1亿元,下降3.4%。一般贸易进出口总值4436.3亿元,增长3.4%;占进出口总值比重65.1%,比上年同期提升0.3个百分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总值1302.3亿元,增长5.7%;国有企业进出口总值796.7亿元,增长13.2%。
六、民生支出保障有力,金融运行总体稳健
前三季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1.1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80.1亿元。其中,民生支出867.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73.5%,比上半年提升1.1个百分点。9月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2.83万亿元,同比增长4.0%,比年初增加1143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3.17万亿元,增长7.3%,比年初增加1547.1亿元。
七、就业收入稳定增长,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前三季度,全市城镇新增就业30.6万人,其中,外来劳动者来青就业21.7万人,同比增长15.2%;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5012元,同比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增长4.8%,农村居民增长6.5%。前三季度,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上涨0.4%。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下降0.1%,衣着价格上涨2.7%,居住价格上涨0.4%,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1.2%,交通通信价格下降2.0%,教育文化娱乐价格上涨1.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0.2%,其他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5.3%。9月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6%,环比下降0.3%。
总体来看,前三季度全市经济企稳回升的有利因素加速集聚,稳健向好、进中提质的基础进一步巩固。下一步,全市上下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一揽子增量政策和已经出台的存量政策落地达效,提振市场信心,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附注:
(1)地区生产总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均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2)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个体户)、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个体户)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个体户)统计范围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个体户)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个体户)的影响。
(4)规模以上服务业统计范围包括: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行业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地产业(不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行业法人单位;以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行业法人单位。
由于规模以上服务业在统法人单位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规模以上法人单位营业收入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法人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与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法人单位达到规模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法人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规模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破产、注(吊)销法人单位的影响。
(5)固定资产投资包括辖区内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开发项目投资,不包括农户投资。
(6)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数据来源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人员是指16周岁及以上,有劳动能力,为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而从事一定社会劳动的人员。
(7)财政收支数据来源于市财政局;金融机构信贷数据来源于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进出口数据来源于青岛海关。
(8)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原标题:【经济运行】2024年前三季度青岛市经济运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