煜邦电力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过2%公司股份
- 2024-10-10 08:52:361879
来源:仪表网
【仪器网 企业动态】10月8日晚间,煜邦电力(688597)公告,合计持股4.99997%的股东青岛静远、北京建华、南通建华、中投建华、辽宁联盟、扬州嘉华及股东钱惠高计划合计减持不超2%公司股份,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
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青岛静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静远”)持有煜邦电力股份2,742,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99%;股东北京建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2,399,6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13%;股东南通建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通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2,2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028%;股东中投建华(湖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投建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67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788%;股东辽宁联盟中资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辽宁联盟”)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271,2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45%;股东扬州嘉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嘉华”)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48%;股东钱惠高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032,4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179%。
上述股东为一致行动人,所涉及的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及上市后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东合计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2,353,100股,占煜邦电力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7%,且于2022年6月17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青岛静远、北京建华、南通建华、中投建华、辽宁联盟和扬州嘉华均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对煜邦电力的投资期限在60个月以上,符合上述法规的要求,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股东钱惠高持有煜邦电力股份1,372,624股,持股比例不足公司总股本的1%,未达到《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中对大股东股份减持的比例限制。
上述股东计划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941,2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00%。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其中,通过集合竞价、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期间为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煜邦电力表示,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本次减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行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
煜邦电力主要从事智能电表、用电信息采集终端等智能电力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提供智能巡检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以及储能相关产品。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电网公司以及大型发电企业,是国家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数字电网建设的重要供应商之一。
2024年上半年度,煜邦电力营业收入为35,254.2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5.6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74.18万元,同比增长775.4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621.14万元,同比增长1,1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