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网

登录

加快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更新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征求排查整治方案意见

2024-10-10 08:45:30610

来源:化工仪器网 作者:宋池

  【仪器网 行业要闻】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有关要求,加快解决当前全省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近日牵头制订了《浙江省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近年来,浙江省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提高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建立完善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标准体系,以及推进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措施,基本实现了大气治理设施全覆盖,治理效果显著提升。然而,在执法检查、监督帮扶等工作中发现,仍有部分企业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存在低效失效问题,导致大气污染物无法稳定达标排放,影响了减排效果,同时损害了市场公平竞争。
 
  为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决定组织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其作为提升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效能、推动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促进大气污染治理技术进步和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抓手。
 
  《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以及相关附件。在工作目标方面,通过全面开展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的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企业合理选择治理工艺,提高治理设施建设工程质量,提升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水平,并健全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体系,严厉打击监测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行为
 
  在工作要求方面,《实施方案》明确了排查整治的对象和内容。排查整治工作将在全省域开展,并突出各类产业园区、涉气产业集群集中地和大气环境质量未达目标区域。重点梳理排查涉工业炉窑行业、涉锅炉企业、涉VOCs排放行业等。同时,将组织开展相关企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和VOCs治理设施、监测监控设施的全面排查整治,并列出了四种重点低效失效情形。
 
  在主要任务方面,《实施方案》要求在常态化严格做好准入把关、源头预防低效失效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的同时,组织开展企业自查、实施重点排查、强化问题整改,分阶段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并要求在2025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
 
  为保障《实施方案》的顺利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厅还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实施差异化管理,并做好监督帮扶工作。各设区市需结合自身产业结构特点,制定本辖区低效失效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清单化、项目化推进。
 
  【素材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上一篇:中国提出《人工智能能力建设普惠计划》并呼吁各方对人工智能能力建设加大投入

下一篇:中国检验检测行业营收破4700亿 数字化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

相关资讯:

分享到:

首页|导航|登录|关于本站|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