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批准新建40个重点实验室和20个技术创新中心
- 2024-09-14 09:11:151926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推进实施市场监管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工程,依据《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统称《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命名的通知》(国市监科财函〔2024〕377号)要求,经组织申报、形式审查、集中评审、现场核查、综合论证、公示等程序,现批准建设“家具健康与智能化质量安全”等40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和“高端装备无损检测”等20个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创新中心)。
市场监管总局在通知中提出,请各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和主管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建设计划任务书,落实相关保障条件和支持措施,认真做好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工作。建设周期内完成建设任务并通过验收的,进入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正式运行序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