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材、设备更新、热泵、碳足迹...2024上半年暖通行业政策“关键帧”
- 2024-07-15 09:36:051201
来源:中国供热展
2024年1月10日
工信部等十部门发布《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到2026年,绿色建材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 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总计培育30个以上特色产业集群,建设50项以上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政府采购政策实施城市不少于100个,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达到12000张,绿色建材引领建材高质量发展、保障建筑品质提升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2024年1月22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
坚持底线思维,着力强化能源安全保供监管;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强化清洁能源发展监管;坚持公平公正,着力强化自然垄断环节监管;坚持顶层设计,着力强化电力市场建设与市场监管;坚持依法依规,着力强化监管执法权威;坚持预防为主,着力强化电力领域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强化资质管理和信用监管;坚持监管为民,着力强化民生领域用能监管;坚持党建引领,着力强化干部队伍监管能力建设。
2024年2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发布《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根据应用场景和使用特性,用能产品设备主要分为工业设备、信息通信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商用设备、家用电器、照明器具等6大类,其中,商用设备、家用电器部分提到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热泵热水机(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等设备。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2年版)》(发改环资规〔2022〕1719号)同时废止。
2024年2月22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印发《2024年全国标准化工作要点》,涉及石化、电力、新型储能、氢能、绿色生态、新能源等领域。
2024年2月22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的通知》
指南中提到,建设目标为到2025年,初步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制定200项以上碳达峰急需标准,重点制定基础通用、温室气体核算、低碳技术与装备等领域标准,为工业领域开展碳评估、降低碳排放等提供技术支撑。到203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业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标准体系,加快制定协同降碳、碳排放管理、低碳评价类标准,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标准全覆盖,支撑工业领域碳排放全面达峰,标准化工作重点逐步向碳中和目标转变。
2024年2月27日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到2027年,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显著提升,抽水蓄能电站投运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需求侧响应能力达到最大负荷的5%以上,保障新型储能市场化发展的政策体系基本建成,适应新型电力系统的智能化调度体系逐步形成,支撑全国新能源发电量占比达到20%以上、新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2024年2月29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
国家发改委同有关部门在《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基础上,结合绿色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修订形成《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
2024年2月29日
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指出,构建清洁高效低碳的工业能源消费结构,实施煤炭分质分级清洁高效利用行动,有序推进重点用能行业煤炭减量替代;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园区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推进多能高效互补利用,就近大规模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终端用能电气化,拓宽电能替代领域,提升绿色电力消纳比例。
2024年3月14日
国务院发布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重点行业主要用能设备能效基本达到节能水平,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开展家电产品以旧换新。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畅通家电更新消费链条。支持家电销售企业联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开展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开设线上线下家电以旧换新专区,对以旧家电换购节能家电的消费者给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消费者购买绿色智能家电给予补贴。加快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
2024年3月15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方案》的通知
其中显示,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0.2亿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比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建筑用能中电力消费占比超过55%,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取得积极进展。
2024年3月19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扎实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方案》指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重点控制化石能源消费,落实原料用能和非化石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等政策,一视同仁保障外资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快推动绿证交易和跨省区绿电交易,更好满足外商投资企业绿电需求。
2024年3月22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
其中指出,供应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全国能源生产总量达到49.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稳产增产,原油产量稳定在2亿吨以上,天然气保持快速上产态势。发电装机达到31.7亿千瓦左右,发电量达到9.96万亿千瓦时左右,“西电东送”输电能力持续提升。
2024年4月7日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产品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公告》
其中指出,对商用燃气燃烧器具、阻燃电线电缆、电子坐便器、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水性内墙涂料、防爆灯具及控制装置实施CCC认证管理。
2024年4月8日
经国务院同意,住建部印发《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工作实施方案》
确定了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更新10项重点任务,包括住宅电梯更新和加装,供水、供热、污水处理、环卫和建筑施工设备更新,建筑节能改造、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和城市生命线工程建设等。
2024年4月8日
国家发改委发布《节能降碳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
其中指出,重点支持内容包括:碳达峰碳中和先进技术示范及应用项目;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项目;循环经济助力降碳项目等。
2024年4月9日
工信部等七部门发布印发《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其中指出,针对航空、光伏、动力电池、生物发酵等生产设备整体处于中高水平的行业,鼓励企业更新一批高技术、高效率、高可靠性的先进设备。
2024年4月10日
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
其中指出,未来5年,基本构建国际领先的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体系;到2035年,各类经济金融绿色低碳政策协同高效推进,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标准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更加成熟,资源配置、风险管理和市场定价功能得到更好发挥。
2024年4月12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
其中指出,明确接受电力系统调度新型储能范围。接入电力系统并签订调度协议的新型储能,可分为调度调用新型储能和电站自用新型储能两类。
2024年4月29日
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归口,委托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的国家标准《热泵和冷水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号 GB 19577-2024)正式发布
该标准规定了热泵和冷水机组的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明确了标准的实施要求。标准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
2024年4月30日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装备推荐目录(2024年版)》公示
目录涉及工业节能降碳技术、信息化领域节能降碳技术以及高效节能装备。其中,工业节能降碳技术目录中,多项热泵相关技术入选钢铁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机械行业节能降碳技术、系统能量梯级利用技术目录。高效节能装备目录中,多项热泵产品入选工业制冷设备目录。
2024年5月11日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的通知》
到2024年底,各地区建立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档案,完成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摸清重点用能单位及其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水平,滚动更新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项目储备清单。
2024年5月20日
国家发改委公布《电力市场监管办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明确了电力市场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优化调整电力市场监管内容,细化电力市场规则管理,创新电力市场监管措施与手段。
2024年5月29日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
《行动方案》提出,2024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分别降低2.5%左右、3.9%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源消耗降低3.5%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18.9%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20%左右,重点领域和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形成节能量约5000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约1.3亿吨,尽最大努力完成“十四五”节能降碳约束性指标。
2024年5月3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发布《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涉农项目申报指引》
指引中提到,再贷款总额度5000亿元,其中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1000亿元,技术改造再贷款额度4000亿元,其中技术改造再贷款支持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化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项目。在现代物流领域部分提到,鼓励企业利用自然冷能热泵系统,推广应用新能源冷藏运输载具、标准化托盘和周转箱框。
2024年6月4日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改委等十五部门制定并印发《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
该《方案》的发布,明确了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工作目标和实现路径,提出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旨在推动重点行业产业链供应链升级,增进碳足迹工作国际交流互信,有效应对欧美涉碳贸易壁垒冲击,加快生产和消费绿色低碳转型。
2024年6月4日
国家能源局网站发布《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提升电力系统对新能源的消纳能力,确保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的同时保持合理利用水平,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新能源消纳工作 保障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2024年6月4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
《蓝皮书》结合新型能源体系建设要求和“双碳”发展战略研判电力系统发展趋势,分析现有电力系统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发展理念、内涵特征,描绘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阶段及显著特点,提出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和电力工业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和参考。
2024年6月6日
储能领跑者联盟撰写并发布《2024中国新型储能行业发展白皮书》
《白皮书》显示,2017-2023全球储能新增装机规模(GWh)平均增速超过了85%,尤其是在2020年后,呈现出近乎每年翻一番的增长趋势。2023年全球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规模达到了103.5GWh,已超过全球储能装机的历史累计规模(101GWh)。2023年中国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规模达到了51GWh,约占全球储能市场新增装机规模的49%,远超美国、欧洲、亚太等其他主要地区。与此同时,全球储能市场在近年来也呈现高度集中的趋势,全球储能市场CR3地区(中、美、欧)新增占比自2020年以来就一直维持在80%以上,尤其是2023年,达到了历史最高份额(88%)。
2024年6月12日
国家能源局:6项空气源热泵行业新标准发布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第2号公告,批准NB/T 11502-2024《光伏光热一体组件和空气源热泵联合热水系统通用技术条件》、NB/T 11503-2024《光伏直驱空气源热泵机组》、NB/T 11504-2024《商用变频空气源热泵供暖机组》、NB/T 11505-2024《商用复叠式空气源热泵供暖机组》、NB/T 11506-2024《热回收型除湿干燥热泵机组》、NB/T 11507-2024《空气源热泵系统水泵选型与安装规程》,将于2024年11月24日起实施。
2024年6月14日
发改委印发《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
计划中提到,要加快发展低碳冶炼新模式,新建钢铁项目原则上不再新增自备燃煤机组,支持既有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支持有条件的钢铁企业建设工业绿色微电网,加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高效热泵、新型储能、氢能、工业余能等一体化开发利用。
2024年6月20日
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
其中指出,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2023—2025年)》有关要求,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国家发改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遴选发布工作。
2024年6月24日
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发布《关于打造消费新场景培育消费新增长点的措施》
其中指出,优化农村社区消费环境,支持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等下乡。
2024年6月26日
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的公告》
定于2024年6月30日正式启用国家绿证核发交易系统。
2024年6月29日
市场监管总局:推动锅炉更新,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
其中提到,推动锅炉更新。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在地方政府统一部署下,对以发电为主的燃油锅炉、固定炉排燃煤锅炉、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每小时2蒸吨及以下生物质锅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淘汰类的锅炉,及时注销使用登记证。对达不到超低排放要求的燃煤锅炉、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固定炉排式生物质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区域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等列入限制类的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鼓励采用各类热泵机组进行替代。对超过使用寿命的燃煤锅炉和换热器,鼓励使用单位更新改造;无法立即更新改造的,督促使用单位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安全评估。对运行效率低于《锅炉节能环保技术规程》(TSG 91—2021)能效限定值和《工业锅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4500—2020)能效2级的工业锅炉,支持使用单位开展更新改造,一体化提升安全节能环保水平。
原标题:政策 | 2024上半年暖通行业政策“关键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