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给予3000万元奖补!安徽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 2022-11-28 15:07:582089
来源:仪器网 作者:羊舌木
《若干政策》涵盖原始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产业集聚、产业生态等全链条全环节,共21条具体内容。
《若干政策》将加强产业研发创新力度,提出按年度制定新材料研发攻关产业化清单,采取“定绩效目标”“对号入座”方式实施重大研发攻关产业化项目。根据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完成程度、成果形式等情况,按照研发费用和设备投入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奖励项目科研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
《若干政策》鼓励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等高水平创新成果跟踪对接和服务机制,通过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持续给予支持,贯通实验室、小试、中试放大全链条。并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外整体迁移至我省的有效期内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继续有效。
《若干政策》支持“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支持新材料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依据《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开展新 材料企业“专精特新”认定,对培育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
同时,《若干政策》还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对新材料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5亿元及以下的,按实际利率的10%贴息;5亿元至10亿元的,按实际利率的5%贴息;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利率的3%贴息。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在推动集聚发展和平台建设上,《若干政策》对符合支持标准和达到绩效目标的产业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投资期建设补助〔最高按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和运营期绩效奖励的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支持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最高给予3000万元奖补;对行业、区域、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
安徽省大力发展新材料产业,对培育壮大新兴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本次政策从原始技术研发、成果产业化、推广应用到产业集聚、产业生态等全链条全环节设计了支持举措,将打通新材料产业发展各环节堵点,形成全链条产业支持政策体系。
安徽省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一、支持产业研发创新
1.按年度制定新材料研发攻关产业化清单,采取“定绩效目标”“对号入座”方式实施重大研发攻关产业化项目。根据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完成程度、成果形式等情况,按照研发费用和设备投入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其中,奖励项目科研团队的比例不低于50%。
2.建立高校、科研院所等高水平创新成果跟踪对接和服务机制,通过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持续给予支持,贯通实验室、小试、中试放大全链条。
3.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省外整体迁移至我省的有效期内新材料领域高新技术企业,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继续有效。
二、支持“双招双引”和产业培育
4.制定并动态更新新材料产业“双招双引”招引目录清单。支持各市因地制宜补链延链强链,实施精准招引,重点招引新材料领域国内外500强、行业龙头、专精特新企业及高层次人才团队等,各市可综合考虑项目投资、亩均效益、带动就业、创新成果等因素给予奖补。
5.支持新材料企业实施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依据《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0万元。开展新材料企业“专精特新”认定,对培育成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每户奖励100万元。
6.对新材料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贷款,比照省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政策支持标准和方式予以贴息,单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
三、促进推广应用
7.对经评定的首批次新材料,按照《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规定,综合采用财政直补、落实税收优惠、融资担保、保险补贴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强化金融支持和协调服务
9.建立新材料企业“白名单”,依托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向银行机构推送对接,对首次对接不成功的企业,通过轮换机制重新分配银行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对“白名单”内企业开展“贷投批量联动”试点。
10.推动优质新材料企业上市挂牌。对照主板、创业板、科创板及北交所上市条件,建立新材料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甄选优质新材料企业开展梯度培育和精准对接,力争2026年入库企业达到50家以上,每年新增新材料上市企业1家左右、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左右。
11.支持符合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发行债券融资。对新材料企业成功发行债券融资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的,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5亿元及以下的,按实际利率的10%贴息;5亿元至10亿元的,按实际利率的5%贴息;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利率的3%贴息。单户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12.组建运营总规模不低于135亿元的省新材料产业主题基金,以母子基金架构运营,母基金主要以参股方式支持市县、市场主体、社会资本设立新材料领域子基金,服务新材料产业发展和“双招双引”重大项目建设。建立与中建材安徽新材料产业基金等市场化基金常态对接机制,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
13.发挥雏鹰计划专项、新型研发机构专项、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等天使基金投早投小作用,通过设立子基金等方式,支持新材料初创团队、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攻关、新材料应用转化等早期项目。
14.编制新材料产业重大项目清单,对清单内的项目,依托“1+N”重大项目调度机制,定期调度项目进展,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用地、用能、环境容量等方面,积极予以支持。
五、推动集聚发展和平台建设
15.支持在省重大新兴产业基地、省认定化工园区等新材料产业聚集区建设共性技术研发、中试、试验验证等产业公共服务项目。对符合支持标准和达到绩效目标的产业公共服务项目,采取投资期建设补助〔最高按固定资产投入(不含土地投入)的20%〕和运营期绩效奖励的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省级最高补助500万元。
16.支持省认定的化工园区扩区、调区、置换,为新材料相关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空间。
17 .支持有条件的新材料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按照《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对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最高给予3000万元奖补;对行业、区域、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最高给予1000万元奖补;对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省级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补。
六、营造良好产业生态
18 .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配套和供需高效对接,利用羚羊工业互联网等,打造线上永续对接平台。定期举办线下专项撮合对接。
19 .充分发挥协会商会作用,支持新材料领域协会商会开展“双招双引”相关活动,按照各市招商引资政策给予奖励。
20.积极推进新材料领域相关产品、工艺等标准制修订,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强化新材料领域相关标准的推广实施,鼓励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
21.通过省级“战略帅才”“产业英才”“青年俊才”“菁英人才”等人才工程计划、行动和政策措施,加大对新材料产业的支持力度,为新材料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