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金属温度计使用方法
时间:2014-11-05 阅读:1270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双金属温度计(以下简称温度计)的术语及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等。本标准适用于由双金属元件和护套组成温度检测元件,具有圆形标度盘,以及测量范围为-80~+500℃的温度计。
2、引用标准
ZBY 002 仪器仪表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及试验方法 ZBY003 仪表仪表包装技术条件 ZBY120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作条件——温度、湿度和大气压力 ZBY122 工业自动化仪表指针指示部分的基本型式、尺寸及指针的一般技术要求 ZBY123 工业自动化仪表标度的一般规定 ZBY247 工业自动化仪表术语
3、术语及定义本标准除采用ZB Y247外,还有以下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角型 检测元件轴线与标度盘平面垂直的型式,亦称轴向型。
3.2 直型 检测元件轴线与标度盘平面平行的型式,亦称径向型。
3.3 插入长度 从检测元件下端至安装连接接合面或锥螺纹下端的长度(见附录A图A1~A4中L)。
3.4 置入长度 从检测元件下端算起,检测元件处于被测介质中的长度。
4、产品分类和基本参数
4.1 型式温度计按指示装置与检测元件连接安装方式不同分为下列四种型式; a 径向 b 轴向 c万向 d.角型机械电子工业部1988-06-12批准--------1989-01-01实施
4.2 标度盘公称直径温度计的标度盘公称直径为60,100,1500mm
4.3 测量范围温度计的测量范围应符合规定。测量范围 -80~+40 -40~+80 0~50 0~100 0~150 0~200 0~300 0~400 0~500
4.4 度等级温度计的度等级为1,1.5,(2.5)注:括号内的度等级不推荐采用。
4.5 检测元件直径及安装螺纹检测元件直径及安装螺纹应符合表2规定。标度盘公称直径 检测元件直径 安装螺纹 60 4,6 M 16×1.5 100,150 8,10 M27×2
4.6 插入长度温度计的插入长度为75,100,150,200,250,300,400,500mm。注:插入长度大于500mm的,由制造厂与用方商定。
4.7 护套的公称压力温度计护套的公称压力应从1.0,1.6,2.5,4.0,6.4MPa系列中选取。
4.8 安装连接方式温度计的安装连接方式分为下列四种(见附录A); a. 可调管接头; b. 管接头(外螺纹); c. 管接头(内螺纹); d. 固定螺纹。
4.9 指示调整机构温度计按指示装置有无指示调整机构分为下列三种:a. 无指示调整机构; b. 外部指示调整机构; c. 内部指示调整机构。
5、技术要求
5.1 正常工作条件温度计的正常工作条件应符合规定。工作场所温度-25~+55 5~100 ℃;户外场所 -40~+85 5~100℃ 注:特殊的工作条件,由制造厂与用户商定。
5.2 外观、结构及装配质量温度计的外观、结构及装配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温度计各零部件不得有锈蚀,保护层应牢固、均匀和光洁;
b. 温度计表面的玻璃或其他透明材料应保持透明,不得有妨碍正确读数的缺陷;
c. 温度计的型式、基本参数及尺寸(尺寸公差按制造厂有关规定)应符合4章的规定;
d. 温度计的指针和标度盘应符合ZBY122和ZBY123的规定;指针长度(指针的回转中心到指示的长度)应符合下列规定;指针指示部分与标度盘平面间的距离应不大于5mm;圆形标度为270°~ 300°的部分圆形;指针、标度盘及标度和标志应不变色和褪色。标度盘公称直径 指针长度 60 ≥23 100 ≥36 150 ≥57
5.3 基本误差限温度计的基本误差限应符合下述规定。精度等级 基本误差 % 1.0 量程的±1.0 1.5 量程的±1.5 2.5 量程的±2.5
5.4 回差温度计的回差应不大于基本误差限的值。
5.5 重复性温度计的重复性应不大于基本误差限值的二分之一。
5.6 热稳定性温度计的检测元件在测量上限保持表6规定的时间后,仍应符合5.3条的要求。表6 测量上限℃ 保持时间h ≤300 24 400 12 500 4 5.7时间常数 温度计的时间常数应不大于40s。
5.8 耐振性温度计应能承受频率为25Hz,位移幅值为0.6mm,振动波形为正弦波,总计24h的耐振性试验。试验后,渴度计仍应符合5.3条的规定,且无机械损坏。
5.9 位置影响温度计从参比工作位置向前、后、左、右倾斜90°时造成的示值变化应不大于基本误差限的值。
5.10 耐压温度计的护套应能承受1.5倍公称压力的耐压试验,不出现损坏和渗漏。
5.11 运输、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带出厂包装的温度计应能承受按ZBY002规定的高温(+55℃)、低温(-40℃)、连续冲击(加速度:98m/s2,脉冲持续时间:11ms)和自由跌落(高度:250mm)试验。试验后仍应符合5.2、5.3、5.4和5.5条的规定。
6、试验方法
6.1 外观、结构及装配质量检查按5.2条的要求用目检法和相应的工具进行检查。
6.2 基本误差限试验 6.2.1试验条件 a. 环境温度为15~35℃,相对温度为45%~75%,大气压力为86kPa~106kPa; b. 温度计的置入长度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 c. 无颠震和振动。 6.2.2试验设备和标准仪表试验设备为恒温槽,标准仪表为标准温度计。测量恒温槽温度时,所采用的测量方法的极限误差应不大于被试温度计基本误差限的四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