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产品验证及监视
时间:2014-11-19 阅读:407
国家标准产品验证及监视
1.产品验证验证是指通过提供客观证据对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产品验证就是对产品实现过程形成的有形产品和无形产品,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其他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后所提供的客观证据,证实规定要求已经得到满足的认定。它是一种管理性的检查活动。
(1)产品放行、交付前要通过两个过程,*是产品检验,提供能证实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观证据;第二是对提供的客观证据进行规定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认定,二者缺一不可。产品在检验所提供的客观证据经按规定程序得到认定后才能放行和交付使用。
(2)证实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就是对提供的客观证据有效性的确认。其含义如下:
①对产品检验得到的结果进行核查,确认检测得到的质量特性值符合检验技术依据的规定要求;
②要确认产品检验的工作程序、技术依据及相关要求符合程序(管理)文件规定。
③检验(或监视)的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数据完整、填写及签章符合规定要求。
(3)产品验证必须有客观证据,这些证据一般都是通过物理的、化学的和其他科学技术手段和方法进行观察、试验、测量后取得的。因此,产品检验是产品验证的基础和依据,是产品验证的前提,产品检验的结果要经规定程序认定,因此,产品验证则是产品检验的延伸,又是产品检验后放行、交付必经的过程。
(4)产品检验出具的客观证据是产品实现的生产者提供的。对采购产品验证时,产品检验出具的客观证据则是供货方提供的,采购方根据需要也可以按规定程序进行复核性检验,这时产品检验是供货方产品验证的补充,又是采购方采购验证的一种手段。
(5)产品检验是对产品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所做的技术性检查活动,而产品验证则是规定要求已得到满足的认定,是管理性检查活动,两者性质是不同的,是相辅相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