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热试验之不生热试件之温度骤变法
时间:2014-10-31 阅读:652
干热试验之不生热试件之温度骤变法
- 试件于试验前应依相关规范之规定执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 先将柜温升至相关规范所规定之温度值,再将试件置入。
- 试件温度达稳定后,依规定之驻留时间加以保温。
- 试验柜内周遭温度条件及试件温度稳定时间之监测,必须依下列规定实施:
- 周遭温度指试件周围空气温度。
- 温度稳定则指试件上各点之温度差不超过5℃。
- 若相关规范有所规定,则应于试验中执行功能测试及各项量测工作。
- 将试件置于标准大气条件下,以回复原来状况(zui少1小时,zui多为温度稳定时间加1小时)。相关规范规定之所有量测需求,应于温度稳定后之期间内执行完毕。
- 俟试件回复至原来状况后,应执行目视检查、电性及机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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