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兴拓检测仪器有限公司

仪器网免费会员

收藏

超声波探伤仪充电注意事项

时间:2014-12-16      阅读:360

    我公司的超声波探伤仪使用的是大容量锂离子电池,充满后仪器可以连续工作8小时以上。如果需要更长时间连续工作,可选用5100型超声波探伤仪,随机配备两组电池。随着充放电次数的增加,锂电池可提供连续工作时间会慢慢下降。
   当超声波探伤仪电池不足时,会进行自我保护状态,此时,仪器将不能开机需要及时充电。充电要使用超声波探伤仪附带的充电器,可以边充电边工作。
    超声波探伤仪电量不足时会进入自我保护状态。在电池保护状态下,仪器将无法开机,此时应该给电池进行充电:将充电器充电插头插到仪器充电插座上;将充电器插到交流 220V/50Hz 市电插座上;充电时先检查一下充电指示,确保充电器指示灯转换为红色,进入正常充电状态;充电器指示灯转换为绿色后,在电池正常的情况下,代表充电完成。超声波探伤仪长时间不用时请每月给电池充电一次,可以延长电池使用时间。
     5100型探伤仪配的备用电池更换时要先拔下电池插座,然后打开超声波探伤仪后盖,将新电池更换好后就可以装上后盖正常使用了。


 

上一篇: 环境因素对非接触红外测温仪精度的影响 下一篇: 超声波测厚仪示值偏差原因分析
提示

请选择您要拨打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