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
其他厂商性质
北京市所在地
CZF-5/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机
一、功能特点
1.可编程控制器触摸屏+PLC控制,实现控制/检测/计算/数据显示多功能
2.自动化程度高:自动记录试验时间,自动显试结果,自动计时,自动点火,施焰结束后本生灯自动退回,可选择是否关闭燃气
3.启动时可选择是否自动点火
4.式样夹前、后、上、下进退均可触摸屏操控,启动、停止、燃气、计时、点火、保存、保存、照明、排风均通过触摸屏控制实现,指尖轻触即可完成试验
5.计时按钮配合PLC自动记录储存燃烧耗时间
6.试验时间系统自动记录,并生成试验结果
二、UL94水平垂直燃烧试验机相关技术参数
①合适工作条件及主要技术指标
环境温度:室温~40℃; 相对湿度:≤75%;
供电电压和功率:220V±10% 50HZ 功率500W
水平与垂直燃烧测试程序在触摸屏上可切换,试验结果可存储在触摸屏内,试验结果可查询;
本生灯自动点火,自动计时,点火时间任意设定(可在触摸屏上预设)
本生灯内径9.5mm±0.5mm
本生灯启动前可选择是否自动点火
施加火焰完毕本生灯自动退回,本生灯退回是可选择是否关闭燃气
气源:液化石油气(仲裁时加工业甲烷气);
机箱材质:不锈钢
机箱厚度:2mm
机箱体积:大于0.75m3立方
外型尺寸:1310*650*1560mm长宽高(含脚)mm 背景黑色,背景照度≤20Lux
燃烧试验区容积:>0.75立方,长*款*高约1050mm×640mm×1300mm
仪器重量约:130kg
计时范围:0~999.9s 记时精度:10s±0.2s 30s±0.2s;
施焰时间 : 0~999.9S(可调,可在触摸屏上预设)
余焰时间 : 0~999.9S
余灼时间 : 0~999.9S
线性燃烧速率(V)PLC自动计算,触摸屏显示并保存
燃烧角度 : 0°、20°、45°可选择
火焰高度 : 10mm ~ 200mm 可调
火焰温度:(100-1000)℃可调
气体流量 : 气体流量105ml/min-1000ml/min可调
燃 烧 灯 : 灯管内径9.5±0.3mm,长度:100mm±10mm
时间装置 : 能精确到0.1S
位置调节 : 样品夹支架可上下、左右调节,燃烧座可前后调节,调节行程均大
顶部配有*且防回流排风装置,试验结束后可排出燃烧所产生烟气
②CZF-5水平垂直燃烧测试仪/UL94燃烧试验箱设计标准:
GB-T2408-2008《塑料燃烧性能的测试-水平法和垂直法》(ANSI/UL94 -2006)
GBT10707-2008《橡胶燃烧性能的测定 》方法B(即GB-T13488《橡胶燃烧性能测定—垂直燃烧法》)
③CZF-5水平垂直燃烧测试仪/UL94燃烧试验箱适用标准:
GJB360B-2009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111
GB/T5169.16-2008
ANSI/UL94
IEC60950-1、
IEC695-2-2
以下为UL94标准:
HB 级防火试验(Horizontal Burning Test)
样品要求:
1) 片状:切割、熔铸、挤塑等方式均可,边沿光滑、表面干净、密度均匀
2) 尺寸:长×宽: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测试的小厚度样品和 3mm(-0.0, 0.2)厚度样品,若样品小厚度大于 3mm 或者*厚度小于 3mm,则可以不用提供 3mm 样品; 样品*厚度不超过 13mm,*宽度不超过 13.5mm,角半径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颜色、密度等有多种型号,则要提供相应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4) 数量:样品少 2 套、每套 3 件样品
测试程序:
1) 划线:25±1mm,100±1mm
2) 夹持:夹住靠近 100mm 处的样品尾端,长度方向保持水平,宽度方向与水平面成 45o±2o,丝网固定在样品下面 100±1mm 处
3)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压力 10mm 水柱
4) 火焰:焰高 20±1mm
5) 燃烧:焰炉倾斜 45o,置入火焰 6mm 深处,30±1 秒或燃烧至 25mm 处时移走焰炉
6) 计时:火焰燃烧至 25±1mm 处时开始计时,计下停燃烧时所用的时间和燃烧过的长度
7) 计算:V=60L/t,V 是燃烧速度(mm/min),L 是燃烧过的长度(mm),t 是燃烧时间(s)
试验记录:
1) 火焰是否燃烧至 25±1mm 或 100±1mm 处
2) 火焰燃烧至 25±1mm 和 100±1mm 之间,记录燃烧过的长度(L)和燃烧此长度所用的时间(t)
3) 若火焰燃烧通过了 100±1mm,则记录从 25±1mm 处到 100±1mm 处所用的时间
4) 计算所得出的燃烧速度
HB 火焰等级的评定:
1) 跨度 75mm 上厚度 3.0~13mm 的样品,燃烧速度≤40 mm/min
2) 跨度 75mm 上厚度<3.0 的样品,燃烧速度≤75 mm/min
3) 在 100mm 之前停止燃烧
结果符合上述条件的样品则为 HB 级
说明:① 3±0.2mm 的样品能通过火焰测试,则此结论适用于厚度在 1.5~3mm 之间的所有样品;②样品至少需要 2 套,每套 3 件,若一套中仅一件样品不合格,则可以用第二套样品来重新试验。
V 级防火试验(Vertical Burning Test, V-0 / V-1 / V-2)
样品要求:
1) 片状:切割、熔铸、挤塑等方式均可,边沿光滑、表面干净、密度均匀
2) 尺寸:长×宽:125±5mm × 13.0±0.5mm,需要提供测试的小厚度样品和*厚度样品;样品*厚度不超过 13mm,如果小厚度样品和*厚度样品测试得出的结果不*,则还需提供中间尺寸的样品,中间尺寸厚度跨度不超过 3.2mm;角半径不大于 1.3mm
3) 系列:若颜色、密度等有多种型号,则要提供相应的有代表性的样品
4) 数量:样品少 2 套、每套 5 件样品
样品预处理:
1) 23±2C,50±5%RH,48 Hours min.
2) 空气交换炉,70±1C,168 Hours 后置入干燥器中,室温下冷却至少 4 小时
测试程序:
1) 夹持:从上端夹入 6mm,长度方向朝下,样品下端离预置棉花层上表面保持 300±10mm 距离,*纯度的棉花,重量 0.08g,尺寸 50mm×50mm,*厚度不超过 6mm
2) 燃具:甲烷流量 105ml/min,背压力 10mm 水柱
3) 火焰:焰高 20±1mm
4) 燃烧:火焰中心置于样品下边沿中点处,燃具顶部到样品下端距离为 10±1mm,维持 10±0.5 秒,如果燃烧过程中样品出现形状和位置的变化,燃具要随之调整,若测试过程中有熔融物滴落,可将燃具倾斜至 45o,燃烧 10±0.5 秒后以 300mm/min 的速度移开燃具至少 150mm,同时开始记录余焰时间 t1,余焰停止时立刻再次燃烧 10±0.5 秒,移开后记录余焰时间 t2和余燃时间t3
说明:余焰和余燃的判别可以用小片棉花接触,能点燃则为余焰
如果点燃后火焰熄灭,则忽略该样品,用另外的样品进行测试。若是因为样品发出的气体将火焰熄灭,则
应立即点燃燃具继续燃烧,直到燃烧时间达到 10±0.5 秒时停止并移开燃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