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吸入颗粒分析仪操作注意事项
时间:2014-11-15 阅读:647
可吸入颗粒分析仪操作注意事项
、可吸入颗粒物测量范围:0.001~10mg/m³;
2、相对误差:≤15%;
3、检测灵敏度:0.001mg/m³;
4、采样时间:2分,5分;
5、数据存储容量:分0-9区,共10区500组数据;
6、配接打印机:微型打印机;
7、工作电源:无外电源场合用内置电池;有外电源场合用适配器接220V交流电源。在内置电池充足电的情况下,可连续测量4小时。
8、体积: 主机
9、重量;
可吸入颗粒分析仪故障排除注意事项 维修与维护
1、以下情况执行停止操作:
(1) 结束当前测量操作;
(2) 中止打印;
(3) 查询中止;
(4) 操作错误。
2、当仪器发生死机现象时必须按“复位”键。
3、本仪器不宜在具有油雾及酸雾等腐蚀性气体中工作。
4、不得将烟雾及高浓度颗粒物直接喷入传感器取样口,以免污染光学系统。
5、谨防震动,摔打、碰击。
6、本仪器保修期一年(人为损伤除外)。
7、仪器在下列情况下应寄回我公司维修:
(1) 工作时无显示;
(2) 测不到数据;
(3) 不能充电。
(4) 自校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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