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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采样器采集水质技术

时间:2014-11-13      阅读:1314

  地下水采样器采集水质技术
  
  1地下水水质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水样。
  
  2对需测水位的井水,在采样前应先测地下水位。
  
  3从井中采集水样,必须在充分抽汲后进行,抽汲水量不得少于井内水体积的2倍,采样深度应在地下水水面0.5m以下,以保证水样能代表地下水水质。
  
  4对封闭的生产井可在抽水时从泵房出水管放水阀处采样,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
  
  5对于自喷的泉水,可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
  
  采集地下水样品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地下水流动缓慢,水质参数的变化率小,一般采集瞬时水样。
  
  (2)地表以下温度变化小,因而当样品取出地表时,其温度发生显著的变化,这种变化能改变化学反应速度,倒转土壤中阴阳离子的交换方向,改变微生物生长速度。
  
  (3)由于吸收二氧化碳和随着碱性的变化,导致pH值改变,某些化合物也会发生氧化作用。某些溶解于水的气体如硫化氢,当将样品取出地表时,极易挥发。有机样品可能会受到某些因素的影响,如采样器材料的吸收、污染和挥发性物质的逸失。
  
  (4)土壤和地下水可能受到严重的污染,以至影响到采样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5)从一个监测井采得的水样只能代表一个含水层的水平向或垂直向的局部情况,而不能像对地表水那样可以在水系的任何一点采样。因为那样做很困难,又要耗费大量资金。
  
  (6)如果采样目的只是为了确定某特定水源中有没有污染物,那么只需从自来水管中采集水样。
  
  (7)如果潜在的污染源在地下水位以上,则需要在包气带采样,以得到对地下水威胁的真实情况。除了氯化物、硝酸盐和硫酸盐,大多数污染物都能吸附在包气带的物质上,并在适当的条件下迁移。因此很有可能采集到已存在污染源很多年的地下水样,而且观察不到新的污染,这就会给人以安全的错觉,而实际上污染物正一直以极慢的速度通过包气带向地下水迁移。另外还应了解水文方面的地质数据和地质状况及地下水的本底情况。
  
  (8)靠近井壁的水的组成几乎不能代表该采样区的全部地下水水质,因为靠近井的地方可能有钻井污染,以及某些重要的环境条件,如氧化还原电位,在近井处与地下水承载物质的周围有很大的不同。所以,采样前需抽取适量样本。
  
  采样器材与现场监测仪器的准备
  
  采样器材主要是指采样器和水样容器。
  
  (1)采样器
  
  地下水水质采样器分为自动式和人工式两类,自动式用电动泵进行采样,人工式可分活塞式与隔膜式,可按要求选用。
  
  地下水水质采样器应能在监测井中准确定位,并能取到足够量的代表性水样。
  
  采样器的材质和结构应符合《水质采样器技术要求》中的规定。
  
  (2)水样容器的选择及清洗
  
  水样容器的选择原则
  
  a.容器不能引起新的沾污;
  
  b.容器壁不应吸收或吸附某些待测组分;
  
  c.容器不应与待测组分发生反应;
  
  d.能严密封口,且易于开启;
  
  e.容易清洗,并可反复使用。
  
  水样容器选择、洗涤方法和水样保存方法见附录A。表中所列洗涤方法指对在用容器的一般洗涤方法。如新启用容器,则应作更充分的清洗,水样容器应做到定点、定项。
  
  (3)现场监测仪器
  
  对水位、水量、水温、pH值、电导率、浑浊度、色、臭和味等现场监测项目,应在实验室内准备好所需的仪器设备,安全运输到现场,使用前进行检查,确保性能正常。
  
  3.2.2采样方法
  
  3.2.2.1地下水水质监测通常采集瞬时水样。
  
  3.2.2.2对需测水位的井水,在采样前应先测地下水位。
  
  3.2.2.3从井中采集水样,必须在充分抽汲后进行,抽汲水量不得少于井内水体积的2倍,采样深度应在地下水水面0.5m以下,以保证水样能代表地下水水质。
  
  3.2.2.4对封闭的生产井可在抽水时从泵房出水管放水阀处采样,采样前应将抽水管中存水放净。
  
  3.2.2.5对于自喷的泉水,可在涌口处出水水流的中心采样。采集不自喷泉水时,将停滞在抽水管的水汲出,新水更替之后,再进行采样。
  
  3.2.2.6采样前,除五日生化需氧量、有机物和细菌类监测项目外,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
  
  3.2.2.7测定溶解氧、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挥发性、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项目的水样,采样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隙。但对准备冷冻保存的样品则不能注满容器,否则冷冻之后,因水样体积膨胀使容器破裂。测定溶解氧的水样采集后应在现场固定,盖好瓶塞后需用水封口。
  
  3.2.2.8测定五日生化需氧量、硫化物、石油类、重金属、细菌类、放射性等项目的水样应分别单独采样。
  
  3.2.2.9各监测项目所需水样采集量见附录A,附录A中采样量已考虑重复分析和质量控制的需要,并留有余地。
  
  3.2.2.10在水样采入或装入容器后,立即按附录A的要求加入保存剂。
  
  3.2.2.11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标签设计可以根据各站具体情况,一般应包括监测井号、采样日期和时间、监测项目、采样人等。
  
  3.2.2.12用墨水笔在现场填写《地下水采样记录表》,字迹应端正、清晰,各栏内容填写齐全。
  
  3.2.2.13采样结束前,应核对采样计划、采样记录与水样,如有错误或漏采,应立即重采或补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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