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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热仪标定热容量的注意事项

时间:2014-11-08      阅读:908

  1. 五次使用的苯甲酸应是同一批次(热值)的,且重量尽可能一致,相差<0.001g为宜。
  2. 五次的内外桶水的温差尽可能一致,极差<0.1℃为宜。
  3. *个样作废样处理,因此整个体系尚未平衡。
  4. 环境温度与外筒水温尽可能一致,极差<1℃为宜。
  5. 五次结果一次比一次大或一次比一次小均应找到原因后重标。
  6. 无个样应连续进行为宜。
  7. 五次热容量的极差≤40J/K时,则以五次的平均值作为该仪器的热容量。
  8. 不允许四次(甚至二次或三次)热容量的极差很小,就不做第五次了,也不允许五次;热容量的极差≤40J/K,但极差稍大就补做一次或二次,从中找出五次极差较小的,求出平均值作为该仪器的热容量。
  9. 如果五次热容量的极差>40J/K,则应补做一次,从中选出五个极差≤40J/K,求出平均值作为该仪器的热容量,补做一次不行,还可补做一次,七次中还选不出五次极差≤40J/K的话,则要找出原因后再重新标定,原有的数据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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