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禽牛肉水分检测方法,技术指标
- 发布时间:2018/8/28 14:4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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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水分*的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猪肉、牛肉、羊肉、鸡肉和鸭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9695.15 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T 9695.19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3 要求
3.1 畜禽肉水分*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畜禽肉水分*
单位为%
品 种 指 标
猪肉 ≤ 76.5
牛肉 ≤ 76.5
羊肉 ≤ 77.5
鸡肉 ≤ 76.5
鸭肉 ≤ 80.0
4 检验方法
4.1 抽样
按 GB 9695.19 规定的方法执行。
4.2 试样制备
4.2.1 鲜肉:将剔除脂肪、筋、腱后的肌肉组织用绞肉机(孔径不大于4mm)至少绞两次。绞碎的样品应尽快测定,若不立即测定,应密封冷藏贮存,防止变质和成分发生变化。贮存的样品在启用时应重新混匀。
4.2.2 冻肉:自然解冻,并记录解冻前后的样品重m1 和m2(至0.01g),解冻后的样品按本标准4.2.1制备。
4.3 测定方法1 干燥箱干燥法(仲裁法)
按 GB/T 9695.15 规定的方法测定。
4.4 测定方法2 红外线干燥法(快速法)
4.4.1 原理
用红外线加热将水分从样品中去除,再将干燥前后的质量差计算成水分含量。
4.4.2 仪器
4.4.2.1 红外线快速水分分析仪 水分测定范围0-100%,读数精度0.01%,称量范围0-30g,称量精度0.001g。
4.4.3 测定
接通电源并打开开关,设定干燥加热温度为105℃,加热时间为自动,结果表示方式为 0-100%。
打开样品室罩,取一样品盘置于红外线水分分析仪的天平架上,并回零。
取出样品盘,将约5.00g按本标准4.2.1制备而成的样品均匀铺于盘上,再放回样品室。
盖上样品室罩,开始加热,待完成干燥后,读取在数字显示屏上的水分含量。在配有打印机的状况下,可自动打印出水分百分含量。
4.5 测定结果表述
4.5.1 鲜肉的水分百分含量按4.3或4.4的测定值报告结果。
4.5.2 冻肉的水分百分含量按式(1)计算:
式中:
X ——水分百分含量;
m1 ——解冻前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m2 ——解冻后样品质量,单位为克(g);
C ——解冻后样品的水分百分含量。
畜禽牛肉水分检测仪原理:
深圳冠亚水分仪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的SFY-30R肉类(注水肉)快速水分测定仪,采用热解重量原理设计的,是一种新型肉类行业水分检测仪器。该型号为畜禽肉水分检测<GB18394-2010畜禽肉水分*>政府采购配套产品,避免了插针水分仪的误差大、没有精度、不能储存数据等缺点。注水肉水分测定仪在测量样品重量的同时。加热单元和水分蒸发通道快速干燥样品,在干燥过程中,水分仪持续测量并即时显示样品丢失的水分含量%,干燥程序完成后,zui终测定的水分含量值被锁定显示。与烘箱加热法相比,红外加热可以zui短时间内达到zui大加热功率,在高温下样品快速被干燥,其检测结果与国标烘箱法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具有可替代性,且检测效率远远高于烘箱法。一般样品只需几分钟即可完成测定。
畜禽牛肉水分检测技术指标:
1、称重范围:0-30g
2、水分测定范围:0.01-100%
3、称重zui小读数:0.001g
★★JQR称重系统传感器
★★SFY系列商标号:8931081
4、样品质量:0.5-30g
5、加热温度范围:起始-160℃
★★加热方式:可变混合式加热
★★微调自动补偿温度zui高10℃
6、水分含量可读性:0.01%
7、显示参数:7种
★★红色数码管独立显示模式
8、双重通讯接口:RS 232
9、外型尺寸:380×205×325(mm)
10、电源:220V±10%
11、频率:50Hz±1Hz
12、净重:3.7Kg
附录 GB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
《GB 18394-2001 畜禽肉水分*》规定我国畜禽肉水分含量正常范围如附表1所示。
附表1:畜禽肉水分*
品 种 | 猪 肉 | 牛 肉 | 羊 肉 | 鸡 肉 |
水分含量 | ≤77% | ≤77% | ≤78% | ≤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