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体制改革成效初显 科研仪器全面推开
- 发布时间:2016/3/15 15:3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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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破冰
该负责人表示,在推进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突出“四个聚焦”:一是聚焦当前和长远的结合点;二是聚焦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关键点;三是聚焦营造良好创新生态的重点;四是聚焦政府科技管理改革的难点。
“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科研仪器设施开放共享、改革完善院士制度、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是具有标志性、性和支柱性的任务,备受科技界期待和全社会关注。”该负责人说。
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面,取得了四方面的进展:一是初步建成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国家科技计划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已成为凝聚各方共识、支撑重大决策的重要平台,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已开通服务。二是基本形成新的科技计划体系。完成了大部分科技计划优化整合任务,将原有100项科技计划纳入优化整合范围,新的计划体系布局基本建立,将原有的973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等整合形成重点研发计划,宽带移动通信等4个民口科技重大专项已纳入统一的管理平台。三是探索建立新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2015年先期启动了新能源汽车、干细胞及转化研究等6个试点专项,2016年计划在信息、海洋、空间、国家安全等重点领域,再部署启动40个左右重点专项。四是细化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改革过渡期项目资金管理要求,优化预算管理工作流程,将部分预算调整权限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改进项目资金结算方式,实行公务卡结算和银行转账结算。
科研仪器共享全面推开
这位负责人介绍,在国家重大科研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方面,在摸清全国科技资源底数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全国大型科研仪器数据库,目前已入库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达6.7万台(套),总价值超过1100亿元。统一的网络管理服务平台已基本建成,已逐步将分散的仪器设备纳入统一的平台进行管理。通过平台支撑查重评议,2015年减少中央财政大型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经费达32亿元。
此外,开放服务的政策激励措施不断完善。比如,财政部、中科院启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后补助试点工作;建立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仪器设施开放服务的考核评价机制,推动教育部所属高校、中科院等制定了80多项科研仪器设施开放管理制度;新修订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办法,允许企业用于研发活动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等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
在开展开放服务试点示范上,选择清华大学等10所高校和科研院所、中关村等3个科技园区和北京市等7个省市开展开放服务试点,使中小微企业有机会利用高校和大院大所的仪器设备开展科技创新。试点一年来取得了初步成效,比如中科院集中90个研究所的近4000台套大型仪器设备对外开放共享,累计提供服务701万小时。
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改进完善院士制度是深化人才评价改革、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要举措。”该负责人表示,在中科院、工程院前期大量工作的基础上,科技部会同中科院、工程院、中组部、教育部等部门共同推进,加强改革任务统筹协调,在院士遴选、管理、退出等关键环节形成新的制度规范,顺利完成2015年院士增选工作。改革后的制度程序在新一轮院士增选工作中得到检验并达到预期效果。
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推行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和股权激励等政策,在北京中关村等4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选择了2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签订成果转化合同近400项,合同金额超过14亿元;大力发展科技金融,设立总规模超过1000亿元的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已设立3只创业投资子基金;完善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大力推进科技特派员农村创业行动,引导73万名科技人员深入全国90%的县(市、区),辐射带动农民6000多万人。
此外,启动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发布一批科技成果包,建立基于“互联网 ”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国家技术交易网络平台,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一批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培育一批市场紧缺的技术经纪人等专业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