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大发明转化奖励力度
- 发布时间:2016/1/8 14:3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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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海南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研成果转化,《意见》明确,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成果完成人或团队自主创新两年内获发明3件以上,且有1件以上得到实施的,经济效益显著的,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研发成果完成人或团队5万元奖励;两年内获发明5件以上,且有2件以上实施,经济效益显著的,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研发成果完成人或团队10万元奖励,已获奖励的,不再重复计算。
海南省科技厅副厅长、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朱东海表示,文件政策的出台,将极大激励海南省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明的产业化,进一步提升海南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