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昌拟向激励对象16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210.5万股
- 2024-09-23 08:49:221590
来源:仪表网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10.5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3,333.34万股的1.58%。其中首次授予 200.5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0%,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95.25%;预留1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4.75%,预留部分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20%。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10.82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10.82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限制性股票。
本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为两个层面: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公司层面业绩指标为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营业收入指标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市场占有能力,是预测企业经营业务拓展趋势和成长性的有效性指标;净利润指标能够反映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性。具体数值的确定综合考虑了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市场竞争情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了实现的可能性和对公司员工的激励效果,指标设定合理、科学。
除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外,公司对激励对象个人还设置了严密的绩效考核,能够对激励对象的工作绩效作出较为准确、全面的综合评价。公司将根据激励对象前一年度绩效考评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是否达到解除限售的条件。对公司而言,业绩考核指标的设定兼顾了激励对象、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实现公司阶段性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对激励对象而言,业绩考核目标的实现具有可实现性,具有较好的激励作用。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设定具有良好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64人,均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