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 2024-06-27 08:58:591180
来源:广东工信 数字产业促进处
2024年5月26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关于人工智能赋能千行百业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方便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公众全面了解,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人工智能为制造、金融、医疗、交通等各领域的工作提供了先进生产工具,作为一种新质生产力,将深刻影响生产、生活、社会、经济等各领域的全面发展。2023年12月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数字经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发展。2024年1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有关工作,强调加快重点行业智能升级,大力发展智能产品,高水平赋能工业制造体系,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工智能产业发展,陆续出台《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紧紧把握战略机遇,积极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带来的颠覆性变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谋划应对人工智能技术广泛应用带来的颠覆性变革等有关要求,立足广东产业禀赋,扎实推进人工智能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形成新质生产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制定了《若干措施》,打造“人工智能+”广东方案,创造智能时代的经济新模式、生活新体验、治理新方式。
二、政策依据
制定《若干措施》的主要依据包括:《关于加快场景创新以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科发规〔2022〕199号)、《科技部关于支持建设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的通知》(国科发规〔2022〕228号)、《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信部联通信〔2023〕180号)、《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粤科高字〔2022〕27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粤府〔2023〕90号)等。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五大部分。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3000亿元。到2027年,人工智能产业底座进一步夯实,在手机、计算机、家居、机器人等8大门类,打造100款以上大规模使用的智能终端产品,人工智能核心产业规模超过4400亿元;聚焦制造、教育、养老等领域,打造500个以上应用场景,各行各业劳动生产率显著提升。
(二)夯实人工智能产业底座,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一是建立人工智能芯片生态体系,打造智能感知产业体系。二是加强智能软件研发创新,拓宽智能软件应用广度。三是建设高质量中文数据集,加快算法产品供给,建设大模型开源社区。四是加快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算力集约供给,推进算力网络布局优化。
(三)构筑智能终端产品新高地,塑造广东品牌新形象。一是聚焦智能机器人、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3大产品,提智做强高端装备。二是聚焦人工智能手机、人工智能计算机、智能保育康复产品、智能家电产品、虚拟现实智能终端5大产品,赋智壮大消费终端。
(四)打造智能融合应用新引擎,形成经济增长新风口。一是围绕工业、建筑业、农业、交通、能源5大行业,赋能实体经济新动力。二是围绕教育、医疗、养老、健康、家政5大行业,赋能智慧民生新体验。三是围绕政府、城市、司法、安全、环保5大行业,赋能社会治理新效能。四是围绕商务、金融、旅游、文化娱乐4大行业,赋能数字消费新业态。五是围绕科学研究、生物制造、商业航空、餐饮等其他行业,赋能各行各业新领域。
(五)保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组织协调机制,二是多方参与加强政策供给,三是逐步建立产业标准体系,四是创新人才培育,五是强化创新示范应用,六是营造产业生态氛围,七是加强国际交流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