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亿元,安徽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EPC项目招标
- 2024-04-16 15:26:283003
来源:仪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仪器网 招标采购】安徽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项目公开招标,合同估算价:约37774万元。
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备案表(2306-340124-04-01-822787)
1.4 招标人: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庐江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龙桥镇基础设施提质升级项目(庐江龙桥化工园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EPC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NGZ00720/JG2024-02-0460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NGZ00720/JG2024-02-0460
2.5 建设地点: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
2.6 建设规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以及其他一体化配套工程,其中,园区污水处理厂工程为合肥庐江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一期升级改造工程,包括处理规模为1万m3/d工业污水处理装置、0.3万m3/d预处理装置、1万m3/d深度处理装置、1万m3/d回用水处理装置及配套蒸发结晶处理装置等;其他一体化配套工程为综合管廊工程,污水收集管网工程,园区应急事故池工程。项目土建一次性建设,设备分期实施,本次招标具体实施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 合同估算价:约37774万元
2.8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含试运营期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本项目实行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质保期内全包维保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施工图设计及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消缺、培训、验收、性能考核、试运营及保修期内的全包维保服务等完成本项目所有功能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详勘、施工图设计、各项专业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总图运输方案设计、工艺设计、污水处理厂构筑物及附属配套建筑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电气设计、仪表及自控专业设计、采暖通风设计、消防、给排水专业设计、厂外管线工程设计、绿建设计、基坑支护、环境工程、园林景观、标识系统、标线系统、供电、供水、燃气、道路等室外总体设计)、设计成果评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以及后续的配合服务(负责施工定位放线、技术规范书的编制、验收等协助完成其他与工程设计相关的工作任务)且确保满足节能环保要求等。
(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施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承担本建设项目施工图图纸、工程量清单及业主同意的设计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石方、基坑支护及桩基;2)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仪表及自控等智能化、绿色建筑等施工;3)附属配套公共设施施工:大门围墙、附属生产用房、厂区景观绿化及铺装、供配电、雨污水、供水、燃气、消防、道路、污水处理厂标识标牌、停车位等室外总体施工。4)全部工艺设备采购、安装及承诺质保期内的质保服务。5)本项目施工范围包括厂外管廊、污水管网工程等。6)厂内产生的污泥(杂盐)、(危)固废处置工作。
(3)试验、测试、分系统调试、消缺、培训、性能考核、竣工质量验收及180日历天的试运营工作。
(4)其他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办理市政管线的报批、报建工作;协助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负责现场七通一平(如工程需要);
3)负责现状污水管网修复及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工程施工及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接驳、可能的增容、交通等可能涉及的沟通与协调;
4)负责项目合作周期内全过程施工及试运营工作,直至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并满足试运营期绩效考核要求。
5)其他。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1)、(2)、(3)条件:
(1)勘察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3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分别独立设置,不得有人员兼任情形。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4家;
(2)联合体中承接勘察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勘察资质要求,联合体中承接工程设计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设计资质要求,承接施工任务的各方均须具备工程施工资质要求;
(3)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4)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投标人资格3.1.6要求;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及定标方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定性定量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及定标方法”。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要素交易市场A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2楼4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9.招标文件的异议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原标题:3.7亿元,安徽一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EPC项目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