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6万 新疆大学共享仪器平台检测能力提升(2期)项目公开招标
- 2024-03-06 14:35:561177
来源:化工仪器网
新疆大学是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省合作共建高校”、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11工程”建设高校、国家西部大开发重点建设高校。
近日,新疆大学发布公告,计划对2024年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第二批)分析测试中心(进口)共享仪器平台检测能力提升(2期)公开招标,预算金额536万。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j2024106-7
项目名称:2024年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第二批)分析测试中心(进口)共享仪器平台检测能力提升(2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360000
最高限价(元):1960000,2470000,93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024年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第二批)分析测试中心(进口)共享仪器平台检测能力提升(2期)(第一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9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2024年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第二批)分析测试中心(进口)共享仪器平台检测能力提升(2期)(第二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47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2024年新疆大学“双一流”建设(第二批)分析测试中心(进口)共享仪器平台检测能力提升(2期)(第三包)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3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符合政府采购优先(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采购政策及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誉,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及未被列入新疆税务局失信惩戒企业名单。近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因围标串标、偷税漏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行为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记录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将拒绝其参本次招标活动;
(2)其他说明:(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5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陆政采云账户,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采购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如有操作性问题,可与政采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电话95763)。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对应位置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7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相关资料下载:
公开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