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海南、青海、福建三省反馈情况:矿山修复、城镇污水两大问题突出
- 2024-02-28 14:32:33874
来源:环保在线
2023年11月,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由5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下称“督察组”),分别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个省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至12月31日,督察进驻阶段工作全面完成,受理有效举报16700件,立案处罚1232家,立案侦查55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623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89人。
1月30日,二十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督察报告。近日,督察组陆续向海南、青海、福建反馈督察情况。督查发现,三省存在着一些共性环境问题,尤其集中在矿山修复治理、城镇污水处理两方面。
矿山修复治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海南矿山开采遗留生态环境问题突出,原定于2020年完成修复的152个矿山,仍有12个未完成、100个未验收,澄迈、儋州等地生态修复打折扣,东方市部分尾矿库存在环境安全隐患;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青海矿山生态环境整治滞后,部分遗留矿坑回填土方量严重不足、尾矿废弃物露天贮存,但相关企业却通过了当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7道验收关口并销号;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福建一些矿山生态修复问题比较突出,比如泉州,现有废弃矿山图斑2406个,面积达6万余亩,生态修复进展滞后,违法开采问题突出,部分项目只见开采不见修复,修复项目没有实质进展,仅在督察进驻前夕突击种植树木、铺设草皮。
一直以来,矿产资源开发支撑着工业快速发展,随着时间推演,伴生的环境问题也愈发凸显。近年来,国家及地区频发信号支持社会资本进入生态修复工作,专项资金六大重点支持领域的其中之一便是矿山生态保护修复。根据《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财政部、自然资源部明确,2024年要继续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2024年1月15日至16日召开的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明确将“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厚植美丽中国的生态根基”列为2024年自然资源八方面重点工作之一。生态环境部部长在2024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亦明确,2024年将建立健全尾矿库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和尾矿库分类分级环境监管制度。可见,解决遗留矿山修复问题,将是今年重点环保任务之一。
城镇污水处理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海南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滞后,2022年全省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仅为55.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十三五”规划133个污水处理项目,按期完成的仅50个,督察时仍有10个未完成,管网破损严重、雨污不分流、主干管缺失等多种问题并存。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青海城镇污水收集处理问题突出,由于管网收集不到位、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雨污管网混接错接、老旧管道功能缺陷问题突出,多地大量溢流直排生活污水,有的甚至直排黄河,且各地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缓慢,出现了检测报告弄虚作假情况。
中央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福建城市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一些地方落实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要求不力,污水长期直排、漏排和溢流,存在多处污水直排混排问题,如泉州,管网排查整治工作滞后,至督察时,完成的管网混错接修复点位仅占问题点位的0.8%。
环保圈认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成为中央环保督察的重点,实属意料之中。因为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启动时,“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就首出现在重点关注清单中,生活污水处理作为其中的重要一环,自然颇受关注。而从此前通报的典型案例来看,一些地方当前的污水处理效率还不高,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还不相符,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这一问题值得重视。
后续,海南、青海、福建三省将根据督察报告,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另外两省河南、甘肃的督察反馈也将于不久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