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213.4万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采购显微镜
- 2024-02-02 15:51:11990
来源:化工仪器网
生物显微镜是一种用于观察微小生物样本的精密光学仪器,它广泛应用于各种生物学和医学研究领域,具有高倍率与高分辨率、多样化的照明系统、多功能性、智能化与互动性、稳定性与舒适性的特点,在细胞学、寄生虫学、肿瘤学、免疫学、遗传工程学、工业微生物学、植物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是实验室中不可或缺的设备之一。
近日,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就“显微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877-24GZTP4ZC0079)”发布招标公告,预算金额为213.4万元。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877-24GZTP4ZC0079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显微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134,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显微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34,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显微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货物类项目,投标人所投的产品(除平板外)须全部由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政策划分标准(工业)的中小企业制造,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显微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至 2024年02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纸质版:邮寄至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 2003室
开标地点:电子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纸质版: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 2005室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