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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印发

2023-12-25 14:57:101157

来源:化工仪器网

  近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技局联合印发《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开展高质量协同创新,助推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办法》提出,实验室是川渝两省市实验室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争创国家实验室和全国重点实验室的后备力量,是川渝两省市联合组织开展高水平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实现支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汇聚培养优秀创新人才、开展高水平合作的科技创新基地。实验室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双主任”负责制、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和目标导向、协同攻关、开放共享的运行机制。
 
  聚焦制约川渝两省市重点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按照“成熟一个,论证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择优支持研究方向相近、联动创新链各环节或产业链上下游的两省市重点实验室联合共建。《办法》提出,实验室要聚焦数智科技、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轻纺、能源化工、先进材料、医药健康、绿色低碳等战略布局,在人工智能、生物技术、卫星网络、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创新药物、精准医疗、生物制造、智慧农业、高端装备材料、先进光电与量子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高分子与复合材料、新能源与新型储能、绿色制造、再生资源利用、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战略领域,以产业应用为导向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
 
  《办法》特别指出,实验室应加强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实验室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按相关规定纳入川渝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实现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和高效运转,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同时,实验室应共同争取并承担国家重点科技任务,组织实施一批协同创新科研项目,建立需求凝练、协同攻关、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共享共用等合作机制,探索成果转化并形成产业的有效路径。
 
  重庆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川渝两地“双向奔赴”共建重点实验室,加快集聚创新资源,开展高质量协同创新,将以“1+1>2”之力,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本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3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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