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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集意见

2021-04-26 08:52:203485

来源:仪器网

  【仪器网 政策标准】照世界卫生组织1989 年对有机物的分类:沸点从 240 ℃ ~ 260 ℃ 到 380 ℃ ~400 ℃ 的为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此外,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还有以下定义:US EPA 指出半挥发性有机物是在室温下沸点高于水的有机物,另一种定义是在GC上保留时间介于C16~C22 之间的有机物。其实,这写并不是十分严格的定义,但总体来说,半挥发性有机物是一大类较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较慢的有机物,它们更容易在水、土壤、空气、生物等介质中迁移转化,长期存在于水、土壤中,通过生物富集而危害人体健康。
 
  广义上讲, 由于半挥发性有机物分子量大、沸点高,因此在环境中较挥发性有机物更难降解、存在的时间更长。人们关注那些具有生理毒性、致癌性、致基因突变性、致畸性、持久性及属环境激素的半挥发性有机物,如斯德哥尔摩公约首批控制的12种持久性有机物均属于半挥发性有机物,美国EPA公布的129项优先污染物中,除15项为金属和无机物外,其余均为有机物。
 
  据了解,饮用水、污水、地表水中的有害半挥发性有机物,如酚类、苯胺类、多环芳烃、酞酸酯类等对环境破坏很大,其中多环芳烃具有强致癌性。如果长期接触接触这些污染物质,会造成人体慢性中毒,引发癌症,还会直接影响到生殖和神经系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以水中的半挥发性有机物的分析是环境分析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我国的《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等标准中均规定了部分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标准值。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建立快速、灵敏的水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监测分析方法,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保护水质环境安全,保障公众饮水安全,生态环境部编制了国家生态环境标准《水质 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该标准规定了测定水中半挥发性有机物的气相色谱-质谱法,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中 64 种半挥发性有机物的筛查鉴定和定量分析,对于特定类别的化合物,应在此筛选基础上选用专属的分析方法测定。标准规定,当取样体积为1000 ml,试样体积为1.0 ml,采用全扫描方式测定时,方法检出限为 0.1μg/L~2 μg/L,测定下限为 0.4 μg/L~8 μg/L。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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