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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大气监测技术管理 生态环境部发布两项标准

2020-07-02 14:09:042620

来源:仪器网

  【仪器网 能源环境】今年是“蓝天保卫战”的收官年,进入攻坚期后,我国的大气环境治理依然面对着较大的挑战。虽然三年行动计划中,PM2.5目标已提前一年完成,但PM2.5依然是主要的环境污染物。而且,近年来臭氧污染逐渐加剧,地面臭氧已经成为影响夏季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根据2019年的空气质量数据,我国的大气污染治理存在着臭氧浓度显著上升、部分地区PM2.5浓度依然较高的问题。为了打赢蓝天保卫战,环境部门还需要加大对PM2.5和臭氧的治理工作。
 

 
  大气监测是治理大气污染的前提和基础工作,而相关标准则是大气监测的技术保障。为了适应蓝天保卫战下,臭氧和PM2.5成为主要治理对象的现状,修订相关标准,完善针对这两者的监测技术体系是必要的工作。为此,生态环境部制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和《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逐级校准技术规范》两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于近日发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在HJ 653-2013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系统组成中增加了系统应包括“动态加热系统”或“挥发性补偿系统”的要求,删除了“方法原理”的要求;技术要求中增加了系统铭牌内容和切割器具有性标识的要求,修订对数据显示、记录和输出功能要求,增加对参数的显示、记录和输出要求;检测方法对应性能指标进行调整,对“参比方法比对测试”的测试地点、测试程序 等提出更加全面和具体的要求。
 
  《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逐级校准技术规范》规定了校准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的技术要求,替代《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 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运行与质控技术规范》(HJ 818-2018)附录A内容。臭氧传递标准指依据相关操作规程,能够准确再现或者准确分析、可以溯源到更高级别或者更高 标准臭氧浓度的可运输仪器设备。臭氧传递标准用于传递臭氧一级标准的量值或者用于校准监测站点的臭氧分析仪器。
 
  臭氧传递标准逐级校准可以统一各地环境监测站不同品牌臭氧监测仪器的量值,使不同仪器都能在规定的准确度范围内与国家基准保持一致,保证全国范围内臭氧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于臭氧监测工作有着重要意义。该标准规定了采用臭氧传递标准校准下级臭氧传递标准的操作规程,适用于校准环境空气紫外光度法原理的臭氧传递标准。
 
附件: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逐级校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环境空气臭氧传递标准逐级校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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