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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有奖” 四川水治理新增生态补偿机制

发布时间:2015/12/4 14: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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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空气得到改善要发奖金,反之就会遭扣罚。”实施近一年的《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对各市州空气治理起到了积极作用。怎样调动各市州治水积极性?近日了解到,四川省明年也将在岷江、沱江和嘉陵江三江流域实施生态补偿制度,水质超标将实现扣缴资金,水质优于标准的则给予资金补偿。
 
  
  连续4年实施的岷江、沱江流域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资金扣缴制度,是四川省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的初步探索。明年起实施的生态补偿机制,将从此前的岷江、沱江流域20多个断面、6个市,扩大到三江流域的89个断面、19个市(州),涉及岷江、沱江、嘉陵江干流及重要支流的市(州)或扩权县交界处,全省只有攀枝花和凉山未涉及。
  
  为实现公平补偿和扣缴今年10月已在试点
  
  由于考核断面的水质涉及各地经济利益,考核点位的设置难度大,如何公平补偿和扣缴成了首要问题。据四川省环保厅监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在断面的设置上面,将采取下游监测上游的原则。
  
  下游怎样监测上游?该负责人打了一个比方,如在乐山和宜宾之间,目前设立有乐山的出境断面和宜宾的入境断面,这两个断面隔很近,如检测出来的数据有差异,就说不清楚是哪个市的问题。因此,选择一个相对公平的断面尤为重要,乐山和宜宾断面,宜宾在下游,通过下游监测上游,只设一个交界断面便很好推断。
  
  另一方面,为确保公正监测,上下游两地的环境监测人员将同时参与交界断面的监测,如对监测结果仍有分歧,由四川省环境监测总站仲裁。
  
  在实际操作中,断面选点设置还要考虑可操作性和流量情况,如交通不便、人员难以到达,季节性断面枯水期无水可采等情况。对此,从今年10月份开始,对初步确定的89个断面,四川省环保监测总站正在组织实施模拟监测。“模拟监测期间,将对断面设置的不合理性,赔偿和补偿资金测算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探讨和完善,年底将zui终确定监测断面生态补偿的具体办法,zui终报四川省政府。”
  
  扣缴力度加大新增生态补偿机制明年正式实施
  
  “未来,将通过加大扣缴力度,严格处罚来督促当地政府加强治理。”四川省环保厅监测处相关负责人介绍,鼓励各市州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县级地方政府层层落实。“目前成都实施的扣缴制度,已细化到成都各个市区县,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水污染治理和防治。”
  
  了解到,目前四川省环保厅在监测断面确认基础上,正与四川省财政厅一起,草拟三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预计明年,新增生态补偿机制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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